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图/中国政法大学官方网站 尹建峰 摄
新京报讯(记者 韩沁珂)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发展。截至1月27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515例,现有重症病例976例,累计死亡病例106例,累计治愈出院60例。现有疑似病例6973例。
随着疫情发展,接下来的疫情防控工作应该如何展开成为讨论重点。
在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看来,现在属于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在全国30个省区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情况下,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无偿提供各地所需物资。此外,只有政府将信息准确、充分地公开,才能让各方物资实现有效、即时配给。
以下为新京报记者与马怀德的对话。
防护物资应实施配给
新京报:随着疫情快速发展,湖北省内数十家医院先后因物资短缺问题向社会求助,多数县市也出现了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品脱销的现象。由此看,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当地存在哪些问题?
马怀德: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配送使用,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条例中都有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关键时候就应该调用这些储备物资。如果出现物资短缺,说明储备可能没有完全到位。
另外还有全国范围内的平衡问题。在湖北,特别是武汉紧缺的时候,其他地区也应该配合调用。抗震救灾的时候,我们有对口援建,现在这种情况也应该明确省际间对口支持、社会捐赠等机制。
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这些问题应该逐步得到解决。领导小组就是要协调全国资源,集中用在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保证在最严重的地区实现有效阻断和防控。
新京报:实施配给制有哪些优势? 对于湖北乃至全国接下来的防护物资供给,你有何建议?
马怀德:配给实际上是按计划统一调配,是以免费或者低价进行供应。为什么要实施配给?因为这是一次公共卫生事件,如果只靠各医院、各单位自己去市场采购,可能因为囤积居奇、抬高物价采购不到。配给可以有效抑制这些市场行为。
现在属于非常时期非常手段。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无偿提供各地所需物资,至少让医务人员在防护用具和设备上无后顾之忧。
信息公开是有效配给的基础
新京报:
民间物资捐赠是否也是应对物资短缺的有效方式?
马怀德:社会捐赠肯定是一种补充储备,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要看怎样才能做到有序、及时。这就要求省内或市内有人组织、调配社会捐赠的物品,不然有的医院可能多到放不下,有的医院可能根本没有。
新京报:物资调配由谁来统筹最为合适?
马怀德:如果是政府——特别是卫健部门下拨的物资,当然由政府调配。如果是社会捐赠,应该由红十字会或卫生方面的社会组织调配。但后一种调配,也要依据政府相关信息,才能确保调配的精准化、有效性。
在政府信息方面,应该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作为决策部门和协调机构,由具体的工作部门——包括卫健、工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各自负责相关领域的数据统计。比如防护用具、病床缺口这类需方信息由卫健部门统计,能提供的设施设备、用具用品这些供方信息则由工信部门统计,交通部门负责运输情况统计。
与17年前的“非典”时期相比,实现信息的精确、公开要容易得多,借助网络可以很快统计出准确数字,到底缺不缺,缺多少?把统计的数字和政府调配、社会组织捐赠的信息对接好,才能充分有效的使用物资。
要提高应急法治意识
新京报:就你观察,到目前为止,湖北在此次疫情中的应急管理表现如何?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马怀德:在信息公开、应急响应的及时性方面,没有完整、全面、准确、及时地适用法律,这确实需要反思。如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监测、预警和处置措施,疫情可能不会蔓延到现在的局面。
新京报:在应急法律落实方面,未来还有哪些工作可以做?
马怀德:《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针对的都是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备而不用是最好的。一旦需要,还是要会用、敢用。
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不知道有这些法律,或者不知道这些法律的具体内容,这说明日常应急法治培训教育不足、应急法治观念不强。遇到问题要么手忙脚乱、要么束手无策。最先想到的不是依法应对,而是一味等待上级的精神和指示。这是此次事件应该吸取的教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