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获悉,近日,民政部向全国民政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防止捐赠款物积压作出要求。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加快工作节奏,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与疫情防控定点诊疗医院等接收单位有效对接,实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
信息公开方面,要求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特别是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的接收分配明细。对于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要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主动发声,解疑释惑。
捐赠质量方面,要求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受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严格把关,确保来源合法、符合标准、安全有效、投放精准。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捐赠人以定向捐赠的名义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此外,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对违法违规管理使用捐赠款物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假借募捐名义从事诈骗活动等违法行为。
在疫情结束后,要求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审计,并向社会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