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磷酸氯喹、阿比多尔纳入试用药物

来源: 作者:许雯 发布时间:2020-02-20 08:00       

传播途径新增气溶胶传播可能,湖北省取消“临床诊断病例”分类。

官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再度更新。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

与第五版相比,新版方案首提“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抗疟药物磷酸氯喹、抗流感药物阿比多尔纳入治疗试用药物。此外,湖北省取消“临床诊断病例”分类。

变化一:传播途径新增气溶胶传播可能

与第五版方案相比,新版方案在传播途径部分,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新增“密切”二字。

此前,第五版方案提到,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第六版将表述改为: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变化二:重症患者可能出现多器官衰竭

临床表现部分,新版方案提到,重症患者严重者除了“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变化三:核酸检测取样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

新版方案中“实验室检查”部分也有改动。此前,受取样方法等影响,核酸检测阳性率不高,有患者多次采样检测后才呈阳性。

为此,第六版方案新增: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变化四:取消湖北省临床诊断病例

第五版方案在诊断标准部分首次对湖北省和全国其他省份加以区分。湖北省额外增加“临床诊断病例”(指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

第六版方案在诊断标准中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与之相应的,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部分也不再区分湖北省和其他省份,采取全国统一标准。

变化五:磷酸氯喹、阿比多尔纳入治疗试用药物

治疗方面,新版方案删除“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法。”

在试用药物中,增加“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和阿比多尔(成人200mg,每日3次)”两个药物。

至此,写入诊疗方案的试用药物达到5种,分别为: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巴韦林、磷酸氯喹、阿比多尔。

新版方案提示,试用药物的疗程均不超过10天。建议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试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变化六:血浆疗法规定更详细

第五版中提到,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第六版中修改为“康复者血浆治疗: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参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

变化七:建议患者出院后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此外,新版方案新增“出院后注意事项”部分。

第六版方案提到:定点医院要做好与患者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联系,共享病历资料,及时将出院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居委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他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建议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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