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央企进一步加强追责职能部门建设、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等作出具体安排。
根据通知,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建设,配备与本企业资产、业务经营规模以及工作量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专职人员,按照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等要求,逐步形成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立案、核查、复核等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加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坚持违规必究,追责必严,实行问题线索对账销号管理,持续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增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刚性约束。
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对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等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据了解,目前各中央企业已实现集团层面责任追究组织机构、专门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