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中国共产党树立民主和法治典范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06-13 08:01       

梁振英:中国共产党树立民主和法治典范

中国共产党与“一国两制”主题论坛主旨演讲——“一国两制”的法治和民主

梁振英

2021年6月12日

董建华副主席,

林郑月娥行政长官,

骆惠宁主任,

郑雁雄署长,

刘光源特派员,

蔡永中政委,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我想谈谈“一国两制”下的法治和民主。

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的创造者,是和平统一中国的实现者。1984年12月19日,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完成谈判,成功地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 高度自治的国策,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保持了香港的繁荣稳定,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将中央对地方的基本方针政策以全国性法律和香港法律“规定之”,在全国范围内遵守,是法治的最高体现,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授权“港人治港”的法律依据。

1985 年4 月10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在第一次会议上,《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决定用五年时间起草《基本法》,并发起筹组《基本法谘询委员会》(《谘委会》)。

《基本法》的谘询,为期四年多,是香港至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谘询工作。 《谘委会》的180 名委员来自工商、劳工、政界、专业、宗教、公务人员、小贩、教师、学生等多个界别,也有外籍人士。《谘委会》设专题小组,在会内会外展开广泛的谘询,包括设立会见市民制度,让市民可以当面表达意见。《谘委会》并将谘询所得,形成了大量包括专题报告和逐条的条文报告等,供社会和《起草委员会》参考,市民反应热烈,索取的报告超过12 万份。

1988和1989年,《谘委会》分别就《基本法徵求意见稿》和《基本法草案》进行了全港性的深入谘询工作,每次谘询,香港市民都取阅了近100 万本文本,并据此反馈意见。

以这种态度和方式起草《基本法》,是民主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不仅开创了以“一国两制”和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领土和主权问题的先河,也树立了法治和民主的典范。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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