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
3月4日晚,东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项目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或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
此前,东莞市调整了公积金政策,对公积金贷款使用范围和期限有所放宽。其中,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统一规定为30年;商贷可转组合贷;进一步放宽贷款申请人条件,压缩审批时限,对装配式建筑等三类情形给予上浮可调贷款,最高上浮20%。
同样是在3月4日夜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与此前发布的通知相比,删除了“广州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广州“商服类物业限购解除”等相关政策被撤回。
此外,率先调低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驻马店市,相关文件已从网站上撤回。
“房住不炒”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各地发布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经营压力为主,包括减轻企业缴纳税费压力、适度降低预售条件加快周转等措施。从近期驻马店、广州等地政策的变动情况看,房地产调控难以出现明显松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近期部分城市一些涉及购房领域的政策出台后又火速调整,显示出这些政策并不成熟,后续这类政策的发布将更为谨慎。地方政府制定政策应对潜在的市场反应等做出科学的评估。
张大伟指出,从目前金融系统释放的信号看,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仍是首要任务。
3月3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召开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这是金融系统近期第三次类似的表态。近期召开的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严格执行授信集中度等监管规则,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银保监会近日就针对部分银行在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了处罚。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此前表示,“目前房地产金融政策没有调整和改变,会对房地产市场融资情况进一步监测,动态掌握。”
本报记者 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