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向内、靶向监管 证监会发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

来源: 作者:央广网张圣琪 发布时间:2021-05-29 12:57       

  刀刃向内、靶向监管 证监会发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

  (图源于证监会官网)

  证监会表示,一直高度重视拟上市企业股东监管,不断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着力防范违法违规“造富”。

  今年2月,证监会曾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强化对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利益输送、“影子股东”等行为的监管约束,压实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责任,引导合法合规投资拟上市企业。

  证监会称,制度执行过程中,坚持刀刃向内,同步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一揽子制度措施,补齐制度短板。

  据悉,本次《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

  二是强化中介机构核查责任。中介机构开展股东信息核查过程中,应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规范的离职人员入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文件时,应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有关核查情况作出专项说明。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后,发现不当入股情况或出现重大媒体质疑的,中介机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

  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对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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