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2月3日,青岛出台《关于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多方面提出17条举措,实行涉企事项清单化、审批改革分类化、政府服务专属化、保障措施配套化,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打造自贸区青岛片区营商环境新高地。
《方案》依据中央层面设定(523项)和山东省级层面设定(12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结合青岛市实际逐一比照、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形成自贸区青岛片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领域。制定自贸区青岛片区管理机构权责清单,把权责清单作为政府日常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工作的依据,切实做到“证照分离”改革有章可循。
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要求,按照“进四扇门”的办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进行改革。其中,国家层面直接取消13项、审批改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省级层面审批改备案2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方案》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逐项明确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务求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细、落实。
《方案》提出在自贸区青岛片区推行“区内事、区内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好差评”、无人工干预“秒批”、行政审批“五个办”和自贸区企业个性化办理等6项专属政务服务,编制自贸区“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打造自贸区政务服务“高配版”,形成“无处不在”“无事不扰”的政务服务环境。
《方案》提出升级建设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法治配套等四大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开办登记与申办经营许可的有效衔接,确保全方位全链条做好监管工作,进一步放大改革措施的叠加效应。
《方案》还提出,要不断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市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促进更多新企业开办和发展壮大。
(赵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