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南阳市人社部门快速落实国家、省、市惠企稳企政策,对大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缓六”“免五”“减半三”征收办法,预计可使南阳市9667家企业受益,减免社保费6亿元。
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严重困难但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符合缓缴政策规定的参保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对应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期限内须连续无间断,执行期最迟不能超过2020年12月31 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政策可与减免政策叠加享受。
南阳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将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权益,不减损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黄明飞 通讯员于晓霞 罗铁涛 张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