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3月23日电 (记者王云娜)23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恢复文化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积极做好全省文化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通知明确,各旅游企业可正常开展湖南省内旅游业务,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结合季节特点,旅游企业经营期间着重做好“旅游租车”、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要求推行“健康通行码”。各市州文化场所、旅游企业恢复本辖区内开放和经营活动的范围和程度,由市州党委、政府根据疫情作出安排。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24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