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2020年1月8日审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的首发申请。天合光能是一家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
天合光能2006年曾在美国纽交所上市,2017年3月24日,该公司公告完成私有化交易,正式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2019年5月16日,天合光能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天合光能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3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年产3GW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天合光能拟将13.5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远超过分配给其余几项募投项目的金额。
天合光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纪凡,高纪凡通过直接及间接控制天合光能48.07%的股权,其中直接持股20%。招股书显示,高纪凡为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
2017年2月,天合光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厦门国际信托向其贷款45.69亿元,贷款期限为60 月,贷款年利率为6%,贷款用途为增持公司股份。2017年至2022年每年6月20日以及12月20日为结息日,借款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及本金。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天合光能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4亿元、261.59亿元、250.54亿元和107.64亿元,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78%、-4.22%。
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天合光能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及同期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天合光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2.58亿元、276.74亿元、205.30亿元和93.89亿元。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30亿元、5.88亿元、5.73亿元、1.56亿元,2017年、2018年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0.90%、-2.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9亿元、5.42亿元、5.58亿元、1.43亿元。
数据显示,天合光能2016-2018年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2.69亿元、1.01亿元、1.12亿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达到6567.14万元、7033.36万元、2.38亿元。
经计算,剔除重复的增值税返还金额2017年为1579.7万元,2018年为708.44万元,则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的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合计为3.35亿元、1.56亿元、3.43亿元。也就是说,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合计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48.98%、20%、49.21%。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4亿元、10.42亿元、40.79亿元、20.66亿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对比天合光能两版招股书(上会版和申报版)后发现,包括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多处财务数据在2016年至2018年均不一致。此外,两版招股书中,天合光能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对不上。
同时,经该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31.00亿元-254.00亿元,同比变化约(-7.80%)-(1.3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61亿元-6.20亿元,同比增长约(0.55%)-(11.1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亿元-6.48亿元,同比增长约(4.51%)-(15.38%)。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2.33亿元、12.05亿元、9.68亿元及4.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4.60%、3.86%、4.37%;研发费用分别为3.29亿元、2.02亿元、2.21亿元和1.3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0.77%、0.88%和1.23%。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27%、17.38%、15.92%和15.20%。
招股书显示,2018年,远晟投资向天合光能购买了28.28亿元的电站,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1.29%,成为天合光能电站2018年电站销售业务第一大客户。
而远晟投管注册资金仅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天合光能称,远晟投资系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而兴业银行持有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73%股权,因此远晟投资为兴业银行通过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兴业银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远晟投资、兴业国际信托和兴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人员重叠”。
基于上述,天合光能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远晟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而相关资料显示,天合光能的第三大股东为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是华福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而兴业国际信托为华福证券的第四大股东,持股4.35%。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9年6月末,天合光能应收远晟投资电站转让余额为8.56亿元,其中长期应收款3.96亿元,根据约定于2023年收款;应收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相关的账款余额为4.06亿元。截至目前,天合光能对远晟投资的应收账款存在部分逾期。
截至2019年6月30日,天合光能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共11起(其中天合光能或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4起,作为原告的7起)。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天合光能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实际控制人拥有新加坡居留权
天合光能前身为常州天合铝板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6日,系由常州市天合氟碳喷涂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德机械有限公司合资设立。2002年4月8日,天合幕墙更名为天合有限。2017年12月11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天合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是一家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光伏产品包括单、多晶的硅基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包括电站业务及系统产品业务;智慧能源包括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业务。
2019年5月16日,天合光能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天合光能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天合光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9亿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0%,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1.97亿股。
#p#分页标题#e#天合光能拟募集资金30亿元,将分别用于建设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年产3GW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天合光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高纪凡,高纪凡通过直接及间接控制天合光能48.07%的股权,其中直接持股20%,间接通过其控制的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2.58%,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常州锐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赢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凝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春艳、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天合光能5.49%的股权。
高纪凡,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获得南京大学化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得吉林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硕士学位。1988年9月至1989年3月,就职于常州东怡联合开发公司;1989年3月至1989年9月,就职于常州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公司;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担任广东顺德大良清洗剂厂副厂长;1992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武进协和精细化工厂厂长;1997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天合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至2017年,担任原纽交所上市公司天合开曼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董事长、总经理。目前高纪凡担任江苏省十二届政协委员;2017年12月20日,当选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高纪凡还担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全球太阳能理事会联席主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创始成员等职务。
曾在美国上市
Trina Solar Limited(以下简称“天合开曼”)为天合光能原境外上市主体,系天合光能为境外上市融资于2006年3月14日在开曼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2006年12月,天合开曼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报备了招股说明书的注册声明,其股份成为美国证券法下的登记证券。2006年12月19日开始,天合开曼的美国存托凭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报价交易。2006年12月22日,天合开曼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完成了530万份美国存托凭证(ADS)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07年1月再次发行51.03万份美国存托凭证(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合计发行581.03万份美国存托凭证(每份存托凭证代表100股普通股,后于2010年1月份拆分为每份存托凭证代表50股普通股)。
2015年12月12日,天合开曼董事会收到以高纪凡为首的买方团提出的初步非约束性私有化要约,以0.232美元/普通股(折合11.60美元/ADS,其中每份存托凭证代表50股普通股)的价格购买非其持有的天合开曼全部普通股股票。
2017年3月24日,天合开曼公告完成私有化交易,同时停止其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正式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2018年营收、净利同比双降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天合光能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4亿元、261.59亿元、250.54亿元和107.64亿元,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78%、-4.22%。
天合光能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光伏产品、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业务。报告期各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5.94亿元、261.59亿元、250.54亿元和107.64亿元。报告期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5%。
数据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天合光能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及同期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天合光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2.58亿元、276.74亿元、205.30亿元和93.89亿元。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30亿元、5.88亿元、5.73亿元、1.56亿元,2017年、2018年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10.90%、-2.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9亿元、5.42亿元、5.58亿元、1.43亿元。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4亿元、10.42亿元、40.79亿元、20.66亿元。
利润一半是税收优惠+政府补助
据财经网报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务部、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天合光能及部分子公司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此外,天合光能及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部分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基于上述政策,天合光能2016-2018年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2.69亿元、1.01亿元、1.12亿元。
目前阶段,光伏行业属于需要国家财政予以补贴的新能源行业。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根据招股书,2016-2018年,天合光能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达到6567.14万元、7033.36万元、2.38亿元。
经计算,剔除重复的增值税返还金额2017年为1579.7万元,2018年为708.44万元,则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的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合计为3.35亿元、1.56亿元、3.43亿元。
当期利润总额为6.84亿元、7.8亿元、6.97亿元,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合计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48.98%、20%、49.21%,呈上升趋势。
近半的利润占比意味着若天合光能的政府补助或税收优惠发生变动,公司将面临业绩风险。
两版招股书数据打架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天合光能两版招股书(上会版和申报版)中,包括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多处财务数据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p#分页标题#e#上会版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天合光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30亿元、5.88亿元、5.7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9亿元、5.42亿元、5.58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88亿元、6.83亿元、5.62亿元。
图片来源:上会版招股书
图片来源:申报版招股书
申报版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天合光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30亿元、6.04亿元、5.5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79亿元、5.59亿元、5.42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88亿元、6.99亿元、5.45亿元。
此外,两版招股书中,天合光能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不一致。上会版招股书中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79亿元,申报版招股书中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1亿元,相差179万元。
2019年营业收入或同比下降
天合光能还在招股书中对其2019年全年业绩作出预测。
经该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31.00亿元-254.00亿元,同比变化约(-7.80%)-(1.38%);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61亿元-6.20亿元,同比增长约(0.55%)-(11.13%);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7亿元-6.48亿元,同比增长约(4.51%)-(15.38%)。
天合光能表示,上述2019年全年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天合光能称,预计2019年全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随销售规模扩大保持稳步增长。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过去三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连续下滑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2.33亿元、12.05亿元、9.68亿元及4.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6%、4.60%、3.86%、4.37%。
天合光能称,“公司的研发投入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以及为满足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涉及的中试等成本费用。公司通过整合晶体、硅片、电池和组件的资源,有效地将研发技术转化为产品并进行市场化推广。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具有较高的产业化水平,需要不断投入资金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费用的差异系计入了相关中试线试制产品的成本所形成”。
天合光能还称,“为了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优势,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投入”。 而事实上,过去三年,该公司研发费用率呈下滑趋势,2017年和2018年研发费用率甚至不足1%。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研发费用分别为3.29亿元、2.02亿元、2.21亿元和1.3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0.77%、0.88%和1.23%。
对于研发费用呈逐年下滑态势的问题,天合光能解释称,从研发投入的口径看,2016年、2017年公司持续开展了较多投入规模较大的项目,2018年相关研发项目陆续完成,因此研发投入有所下降。
在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时,天合光能选择了上市公司亿晶光电、协鑫集成、东方日升等6家公司。其中,亿晶光电2018年研发费用占比最高,达3.35%;协鑫集成研发费用占比最低,为0.85%;其余4家公司研发费用占比均超1%。
主营业务毛利率连续下滑
报告期各期,天合光能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27%、17.38%、15.92%和15.20%。
报告期内,光伏组件产品是天合光能毛利的主要来源,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92%、74.89%、61.42%和62.06%,光伏组件毛利率分别为17.79%、15.28%、16.35%及14.27%。
天合光能称,报告期内,光伏组件单价分别为3.34元/W、2.56元/W、2.17元/W、1.88元/W,受光伏组件行业整体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光伏组件产品单价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由于技术的进步和原材料价格的下降,组件的单位成本也随之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电站业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5%、5.13%、18.60%和23.07%,2018年该业务毛利增加较快的主要原因为,当年电站出售增长较快;此外,电站业务中的电站工程建设业务也在报告期内持续稳步增长。2019年1-6月,电站业务毛利占比增长的主要系天合光能EPC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系统产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89%、21.16%、10.94%和12.39%。系统产品主要包括户用产品、商用产品及天合智能优配,主要面向个人用户及工商业用户,2018年该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下滑,主要由于“5·31 政策”之后,家用光伏产品的补贴政策调整,导致市场需求下滑,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大客户远晟投资注册资金500万 2018年买28亿元天合光能电站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光伏组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04%、85.16%、59.81%及66.10%;电站销售收入分别为7.39亿元、16.78亿元、73.40亿元及27.39亿元。该公司解释称,其中2018年公司电站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往年增幅较大,原因为公司在2018年出售了约938MW的国内电站。
招股书显示,2018年,远晟投资向天合光能购买了28.28亿元的电站,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1.29%,成为天合光能电站2018年电站销售业务第一大客户。
据了解,远晟投管注册资金仅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上述交易亦被上交所关注。上交所要求天合光能说明远晟投资的成立时间、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数据,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收购发行人19家光伏电站的商业合理性,收购至今的处置安排。
#p#分页标题#e#天合光能称,远晟投资系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而兴业银行持有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73%股权,因此远晟投资为兴业银行通过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兴业银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且远晟投资、兴业国际信托和兴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人员重叠”。
基于上述,天合光能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远晟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而相关资料显示,天合光能的第三大股东为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是华福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而兴业国际信托为华福证券的第四大股东,持股4.35%。
天合光能对远晟投资的应收账款部分逾期
购买电站后,远晟投资亦成为天合光能光伏电站运维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之一。
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远晟投资为天合光能光伏电站运维业务分别贡献营业收入1951.53万元和1005.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8%和0.09%,分别为天合光能同期光伏电站运维业务的第二、第一大客户。
截至2019年6月末,天合光能应收远晟投资电站转让余额为8.56亿元,其中长期应收款3.96亿元,根据约定于2023年收款;应收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相关的账款余额为4.06亿元。
对于上述应收账款,根据约定,远晟投资以应收账款余额为限将在收到国网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天合光能。
截至目前天合光能对远晟投资的应收账款存在部分逾期,主要系国网公司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具体发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而远晟投资基于基金运营及现金流的统筹管理,加之存在一定的付款审批周期,部分款项未在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后按约定及时向天合光能支付。
虽然天合光能称基于远晟投资资产管理规模较大,且上述款项来源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其不能收回的风险很低,但天合光能仍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天合光能亦称,“公司对远晟投资的应收账款回款未来仍存在延迟收款的风险”。
拟募集13.56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据新京报报道,高纪凡称,出售光伏电站的举措不仅令天合光能回收了大量现金,也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负债率。据悉,天合光能资产负债率已从今年年初的67.5%下降到年中的62%。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天合光能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5.56%、69.19%、59.33%
及63.26%。招股书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天合光能短期借款金额为71.45亿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为43.27%。
报告期内,天合光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4亿元、10.42亿元、40.79亿元、20.66亿元。
虽然现金流不错,但天合光能的上市融资资金内,相当比例都投向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天合光能预计融资金额为3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晶硅、太阳能电池和光伏组件技改及扩建项目,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天合光能本次拟募集资金30亿元,拟将13.5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远超过分配给其余几项的金额。
天合光能解释称,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首先将有助于公司减少对银行借款的依赖,降低偿债风险及因银行借款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将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范围内。
工商资料显示,天合光能今年3月新增一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新北)市场监督管理局,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被担保主债券信息显示,种类为借贷合同,数额4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天合光能将一千余件设备作为抵押物。
11起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诉讼案件未了结
截至2019年6月30日,天合光能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共11起(其中天合光能或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4起,作为原告的7起)。
天合光能表示,上述诉讼均系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引起,且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但不排除未来出现新的诉讼纠纷,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其中,在一起天合光能及其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中,原告天津北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天合智慧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放缓相关工程款并赔偿原告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680.91万元,目前案件正在一审过程中。
Renelux Renewables LLC就EPC建造合同纠纷,起诉S. Aether Energy S.A.公司,因后者违约终止EPC合同,原告要求赔偿281.88万欧元。一级法院在2019年7月发布裁决结果,根据结果,S. Aether Energy S.A.公司胜诉,但该决定仍在收集法官和法院秘书签名的内部过程中,无法获知更多细节。
天合光能与四川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机设”)的仲裁案,四川机设2019年5月对本公司提起仲裁反请求,要求天合光能承担组件质量缺陷的赔偿责任,总赔偿金额2328.50万元。四川机设请求对天合光能的组件进行鉴定,仲裁委员会尚未对该申请作出回应,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此外,截至2019年6月30日,因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等地区的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并征收相应的保证金,且美国商务部已就历年“双反”复审调查结果对相关案件作出了终审裁决,天合光能作为原告或第三方正在参与8起针对美国政府的双反诉讼。
员工半年受贿40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2019)苏0411刑初612号)显示,天合光能项目采购部主管吴某,利用工业废物处置权利收受业务公司贿赂39.5万,因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该名员工获刑1年3个月。
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间,吴某担任天合光能采购部项目采购主管,负责经手一般工业废物回收及委托处置工作。在此期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收受业务单位润博新能源李某贿送的钱款共计39.5万。
归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赃39.5万。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吴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可从轻处理。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实控人贷款45.69亿元增持天合光能股份
#p#分页标题#e#2017年2月,天合光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厦门国际信托向其贷款45.69亿元,贷款期限为60 月,贷款年利率为6%,贷款用途为增持公司股份。2017年至2022年每年6月20日以及12月20日为结息日,借款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及本金。
天合光能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按期付息,未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情形。
但天合光能也坦承,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有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冻结、处置的风险,并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股书显示,2017年9月26日,天合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盘基投资将其持有天合有限12%的股权转让给高纪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30亿元;同意清海投资将其持有天合有限8%的股权转让给高纪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87亿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高纪凡与盘基投资、清海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报告期内累计分红35.41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报告期内,天合光能共分红2次,累计分红35.41亿元。
天合光能根据2017年3月23日的董事会决议,现金分红共33.74亿元,并于2017年6月支付完毕。
天合光能根据2019年3月13日的董事会决议、2019年4月4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现金分红共1.67亿元,并于2019年5月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