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对两起涉疫涉企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这两起案件均系犯罪嫌疑人在疫情期间打着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对计划复工企业实施诈骗。
2月13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童某因疫情原因无法复工,没有收入来源,而每天住宾馆、吃饭生活开销较大,看到疫情期间复工企业越来越多,想着通过卖额温枪的名义来骗钱。童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出售额温枪的虚假信息,被害人为了给企业采购防疫物资,看到信息后向其预订了100多个额温枪,价值3.9万余元,后在约定时间内童某一直不发货,且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退款,被害人才知道被骗,在索要钱款未果的情况下报警。2月14日,童某被余姚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韩某在QQ群中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某企业主因企业复工需要3万个口罩,遂通过朋友加了韩某的微信。韩某谎称口罩货源充足,于是该名企业主预付了3000元订金,结果第二天韩某将其微信拉黑。2月11日,韩某被余姚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余姚市检察院在获悉这两起案件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及时联系值班律师,依法从快从严审结案件。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赔损失,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依法提起公诉,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并依法提出了量刑建议。(记者 蔡俊杰 通讯员 戴素君 俞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