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条措施支持国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来源: 作者:萧永航 发布时间:2020-02-09 12:01       

记者7日从四川省国资委获悉,该省6日下发十条政策措施,从经营业绩考核、费用核算、融资支持等方面支持引导国有企业投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在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国有企业因采购紧缺防控物资等所产生的费用可作为特殊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如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发生的加班工资可作为一次性工资核增,不与效益联动;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将疫情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影响作为非经营性因素,在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予以适度考虑。

在费用核算方面:鼓励防疫研发投入,对国有企业承担的疫情防控药品、器械、软件等研发费用予以加倍确认;对国有企业机械设备、仪器装置等因疫情防控损毁的,准许加速折旧、提前报废或一次性摊销。

在复工复产方面:支持国有企业在落实有效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对租赁四川省属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直接免收3个月房租。据初步测算,仅此一项省属国有企业将让利3亿多元。

四川省国资委主任徐进表示,在强化激励的同时也将同步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对疫情防控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排查不严,导致疫情存在扩散风险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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