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日电 (记者 陈溯)记者4月1日从中国农业农村部获悉,今年以来,中国共报告发生6起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公告,重申“十不得”强化疫情防控。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8月3日中国确诊发生第一起非洲猪瘟疫情,从今年以来发生的疫情看,非洲猪瘟发生强度明显低于去年同期,截至3月31日,全国共报告发生6起疫情,共扑杀生猪534头,疫情形势总体趋缓,这对当前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十分有利。
该负责人表示,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非洲猪瘟病毒在中国已经形成一定污染面,随着生猪生产加快恢复,仔猪、种猪调运频繁,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有所增大。特别是近日四川、河南、内蒙古先后从外省调入的“四无”(无车辆备案证明,无牲畜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生猪中排查出5起疫情,再次敲响了警钟。
针对当前防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督促各地及时堵塞防控漏洞,农业农村部对出台的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申“十不得”措施。
“十不得”包括五方面内容,涉及生猪全产业链非洲猪瘟防控各个环节:一是对全产业链的要求,重申不得隐瞒疫情,不得销售疑似染疫生猪,不得随意丢弃病死猪。二是养殖环节的要求,重申不得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不得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三是调运环节的要求,重申不得“隔山开证”,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不得擅自更改生猪运输目的地。四是屠宰环节的要求,重申屠宰场不得屠宰来源不明、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佩戴耳标或耳标不全等问题生猪。五是疫情处置的要求,重申不得违规处置疫情。
对于近期发生的5起因违法运输生猪引起的非洲猪瘟疫情。该负责人表示,目前,5起疫情均已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发生扩散蔓延,从近期的防控形势看,生猪调运特别是违规调运仍是传播疫情的主要风险。“当前,各地生猪生产正在加快恢复,非洲猪瘟防控须臾不可放松。农业农村部将压实部门监管、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措施,继续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查严惩‘炒猪’、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确保疫情不反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