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4月8日电 (记者 贺劭清)四川省教育厅8日发布《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学校建设控制规模审批,保持学校适宜规模,严控超大规模学校招生计划,化解“大校额”。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在规范入学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
在“阳光招生”方面,《通知》要求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地、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四川将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此外,《通知》还指出,各地要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加强城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行适度集中办学。要清理规范学校名称,普通中小学名称不得含有外国人名、地名(含国名、城市名)或其他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引发歧义的内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