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智慧法院的“云”面孔

来源: 作者:史万森 发布时间:2020-04-17 17:20       

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一起刑事案件正在开庭审理。

但是画风有些不同:法庭里只有审判员和书记员。法官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分屏显示着公诉人——正在检察院办公室参加庭审,被告人——在羁押场所,身后站着两名法警。

被告人杨某认罪认罚,庭审适用了速裁程序,依法由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托法院的视频系统,“无接触”远程审理。

这是一次“云审判”。法庭当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杨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从来没有一个时候像今年这样,如此需要“云”。如果说,过去我们向往“云”、追求“云”,那么,今年的这几个月,“云”已经成了必需品。在内蒙古各级法院不仅“云”审判几成常态,其他的“云”也逐渐出现。

“云”调解

3月26日,内蒙古高院发布首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调解典型案例。2月3日至3月20日,全区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调解案件7058件,其中2月份调解量位列全国第三。

内蒙古高院审监二庭发布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例,被申请人上海中耀环保实业(启东)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身处当时全国14个重点疫情地区之一的上海,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不能到庭。

主审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找出案件的矛盾点和调解突破口,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确定了办案思路和调解方案,又多次电话联系做各方当事人工作,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3月12日下午,审监二庭的主审法官、书记员佩戴口罩在高院法庭,再审申请人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在陕西省渭南市,被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上海市普陀区,“云”把大家聚到了同一个“界面”。

该案法官助理表示,在传统庭审中,双方矛盾往往比较容易激化。而在互联网,双方有了一定的距离,反而包容感越来越强,当事人相互之间更加理解。最终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承诺尽快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云”调解,不仅解决了距离问题,还衍生了意想不到的“功效”。

“云”提审

“被告人张某,是否能听清我说话?”“可以。”“我是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孙黎静。因疫情原因,今天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就你提出的上诉事项对你进行提审,是否有意见?”“没有。”……

这是一次远程提审场面。3月2日,阿拉善盟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首次运用远程提审系统,“无接触式”对一起犯窝藏罪案件的被告人张某进行了视频提审。

整个提审过程中,书记员同步记录,并将讯问笔录通过提审平台即时传输给被告人,由其确认后签字。通过调查,被告人张某当庭承认其犯罪事实,并表示依法接受刑事处罚。

法官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在疫情防控时期,既保障了办案人员自身安全,也实现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

“云”提审,让法院看到了互联网的更多可能。

“云”执行

“叮咚”,远在黑龙江的乌海市某煤焦化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收到了来自银行的一条信息:尊敬的客户您好,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2月26日向您的储蓄卡账户转账存入人民币12400元。

原以为必须等到疫情防控解除后才能领到的执行款竟然到账了。这样的场景,当天同时出现在了许多不同的地方。而这都源自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的“云执行”。

春节前,海南区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刘某等239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乌海市某煤焦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进行专项执行行动。执行款项到位后,执行干警加班加点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但有155名农民工已经返乡过年,与执行干警相约年后领取执行款。

未料新冠肺炎疫情暴发,155名农民工无法及时“赴约”领款。该院执行局改传统线下发款模式为线上发款,通过互联网连线方式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线上办理领款手续,陆续通过线上发款方式为剩余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共计756355元。

“云”执行,让距离不再成为问题。

“云”建设

“云”实践基于全区法院的“云”建设。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副院长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19年是全区智慧法院建设年,高院制定出台《全区智慧法院顶层设计规划(2019-2023)》,为全区各级法院做好顶层设计。

内蒙古自治区三级法院同步建成移动微法院及人民调解平台,统一部署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新建“云”庭审直播,实现支撑大量庭审活动直播和高并发观看承载直播服务,切实解决了多年来存在的庭审直播排队、上传视频卡顿等问题。2019年,全区法院庭审直播2.8万场,同比上升216.6%。

2019年6月初,高院机关“云”桌面终端和大屏显示器部署完成,统一提供智能语音助手、“左看右写”等新功能,干警办案效率显著提高。

目前,内蒙古高院的10个科技法庭全部升级改造为智慧法庭,新配备了50台智能终端(电脑),增加了查看电子卷宗、发起证据展示、笔录批注、即时通讯、电子签名、电子指纹等提高庭审效率的新功能。

法庭书记员专用电脑全部升级,内存由4G升级为16G,内存容量提高4倍,彻底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电脑卡顿影响庭审效率的问题。

为方便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熟悉智慧法庭功能和终端使用,2019年高院先后组织3次集中培训。

“云”未来

今年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充分运用近年来全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保障日常诉讼活动正常开展,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自治区高院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全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指引》,规定在防控期间,遇到人民群众矛盾纠纷需要解决,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

高院办公室、审管办、立案、信息技术等部门联合编发了《网上立案和网上调解简易操作手册》,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布,为当事人诉讼畅通了渠道。

信息技术部门提前制定工作预案。2月3日至5日,立案、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区法院网上立案和网上调解大演练”,确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当事人顺利参与诉讼活动。

据统计,今年2月3日至2月25日短短20多天,全区法院实现网上立案877件、网上开庭328件。当时正是疫情紧张时期。

“内蒙古自治区地广人稀,东西狭长,点多面广,人口居住分散,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更需要借助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自治区高院的目标就是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辅助,推动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杨宗仁说。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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