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8日电(记者 兰天鸣)记者8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上海法院启动庭审记录改革后,已将上海全市法院纳入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单位。改革后,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可以不安排书记员到庭,或由书记员完成开庭前准备工作后退庭,也可安排书记员只制作要点式庭审笔记,供法官制作裁判文书、庭审活动信息存档等。
在近日上海高院召开的庭审记录改革相关推进会上,在场者共同观摩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全过程。
该案件标的额超过1700万元,证据超过600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合议庭决定采用“书状先行”“集中审理”“心证公开”等形式的“三合一”新型庭审方式审理本案。
由于“庭审记录改革”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庭审活动,不再另行制作纸质笔录,法官助理以引导当事人在线阅看并签署《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告知暨确认书》的方式,完成对上述事项的告知。
当天14时整,审判长点击“开庭”按钮,敲击法槌,区块链存储技术、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系统全面启动。30分钟后,庭审结束,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闭庭。
记载庭审录音文件及文字材料的文件名、文件大小、文件生成时间等信息的元数据表即时生成。法官指导当事人在元数据表上签名确认,完成最后的告知事项。又过了1分钟,录音文件、音字转换文字记录、经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元数据表等材料都完整地呈现在该案的“电子卷宗”中。
据统计,上海法院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启动至今年6月底,短短3个月时间,共安装部署了260个法庭可支持庭审记录改革,占全部法庭数的27.4%;共有90个业务庭、493名法官适用庭审记录改革完成了4261场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