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朱传戈)15日下午,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如刚介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宾馆、景区、餐饮单位、商超等各类责任主体,在2020年4月底前全面开展垃圾强制分类。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通州区率先在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全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李如刚介绍,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北京市在134家中央及国家机关、118家市级和1660家区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垃圾分类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使馆区和外交公寓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北京会议中心争创垃圾分类减量的“先行者”,倡导“不剩餐”,实施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李如刚表示,截至2019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2711吨/日,其中焚烧16650吨/日、生化8130吨/日、填埋7931吨/日,可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8%,资源化率达到59%以上。2017年以来,北京市垃圾清运量增速逐年下降,从2016年的10.41%下降到2018年的3.07%,2019年增速将进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