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应强烈。记者10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正在研究于近期由常委会作出一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对此表示,有必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力度。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一些地方采用了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方式隔离疫情,这些做法是否合法?怎么做才合法?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控疫情。当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这些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措施适度。主体适格,就是这些防控措施只能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设卡拦截、断路堵路、阻断交通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措施适度,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也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