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规范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这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作出的明确规定。
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上述《决定》。“当前企业集中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加剧,疫情防控面临重大挑战。因此,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对政府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说。
除了要求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监管外,《决定》还指出,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决定》坚持严格防控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并重。明确政府应当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采取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各级机关推行政务网上办公,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线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决定》对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决定、命令,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的,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