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国内很多地方为了拉动旅游经济,纷纷在文化方面大做文章,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如果富有潜力的文化资源倒也无可厚非,但更多的是,地方资源稀缺、文化储量低贫,却硬要打着挖掘、开发的名义,不惜耗费巨资打造、包装,拼凑或虚拟一个所谓的景观出来,这就可能适得其反,结果往往是游客寥寥,成本难回甚至入不敷出。
特别是人文景观,本就是历史的产物,有多少积淀和收藏就有多少资源,并非是想要开发就可随便增加。记得某年参观洛阳龙门石窟时,在一些著名的佛龛上方发现很多规则的圆洞,经询问,得知那是当地旅游部门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雕像,曾经打桩加盖过一层檐披似的防护设施,虽出发点良好,但却遭到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指斥,告知他们迅速拆除这些后加的设施,恢复文化遗产的原貌,否则这个项目就不能通过,这就有了现在遗留的很多现代柱洞。
名人故居的开发同样应该坚持这种世界通则,不得在名人故居的遗产之外附加非历史以及不相干的景、物包括建筑。然而,我所遭遇新近开发的名人(作家)故居则大多犯有附加过度或主观新增景观的错误。
陕西丹凤县的贾平凹故居就是这种过度开发的反面典型,早在2005年还未开工建设之前,就因为一个7000万的规划方案引来一片骂声,十多年后,转变思路,结合棣花古驿站的开发,把贾平凹故居包融进去,确也不失一种取巧的途径。但却把贾平凹故居的旧址完全推翻,重建新舍。不说搬迁村民,拓宽街道,新修集市的劳民伤财,关键是改变了贾平凹故居的原本形象,很多以前来过这里的游客看完后,说,这纯粹是一个新地主庄园,奢侈豪华,那能让人看出作家当年生活的痕迹。听说,贾平凹自己也很不满意,但他却无法阻挡政府发展经济的步伐。
陈忠实故居目前基本保持原貌,尚未开发。但当地政府却借助其代表作《白鹿原》建造了三大旅游景点:一是白鹿原影视城,二是白鹿原美食城;三是白鹿仓景区,三者之中,除过影视城还有些人气,另两个景点似乎热闹不再,生意堪忧。
最近,又参观了延川县和清涧县的路遥故居,感受更加强烈。这两个红区县都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无论是自然和文化矿藏都极度缺乏,政府企图从当地名人入手挖掘旅游资源的用心良好,但是不量入为出的过度开发思维却丝毫不值得点赞。
两个县相邻,却打的同一张牌:路遥。目前,清涧县的路遥纪念馆和路遥书院已经落成并正式运营;而延川县只是进行了一期开发,即对路遥故居进行了简单的修整和布置;二期还有更宏大的设计,要建造所谓“文学殿堂”,用地已经征好,图纸也已设计完成。但是,令人忧虑的是,不知这个宏伟的建筑里将会充斥什么样的内容?
因为应该陈列的路遥照片、作品,包括部分手稿、生活用具在清涧县的路遥纪念馆已经应有尽有,我就想像不出,延长县还会有什么新招?会有什么独特的内容展示?如果缺乏新的实物和思路,那就只能是简单重复,这样的后果,无论对延川和清涧的路遥故居游览来说无疑是一种相互伤害,也就是说,看了清涧就无需去延川,去了延川就无需来清涧。
所以,作为名人故居的开发绝对不能意气用事,更不能有政绩思想,在某个领导自己的任期内花钱堆造一个花架子,然后留给后来者一个烂摊子。这对老百姓不负责,也对游客不尊敬。
据说,清涧县还欲按照路遥小说中的描写,复制一个双水村的旅游观光村,这真是穷极了不怕脱裤子,什么事都能干出来。文学的场景更具有想像的价值,可以从原型角度考虑提供给读者一个比照,但却不能剥夺或限制读者对文学作品所涉环境的丰富想象力,因此,以作品为线索新建一个文学的村庄,这实际上是一种违反文学精神的拙劣举措。幸好这种工程刚刚开始,还能补救或改变,要不然,建成后绝对是一个四不像的玩意。
笔者也目睹了国外对名人故居利用的一些做法,倒未尝不是国内作家故居开发的一种借鉴。
首先,强调保护是他们的初衷,是否由名人故居带来规模化的经济效益并非是他们的目的,当然能带来相应的产业和收入,他们当然不会拒绝。然而,保持名人故居的原貌,适当建设相应的展馆或博物馆,这则是他们常见的做法。
就以莎士比亚故居为例,去英国观光的游客,如果还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一定会把莎翁故居当作必须打卡的景点之一。然而,到了斯特拉夫德小镇,我们却很难发现莎翁故居像我国名人故居那样醒目,如果没有导游的指点,你完全可以与之擦肩而过。由此可见,英国人不有意为之的思维或者不大肆开发的行为一点不虚。
即使作为游客买票进入,也就是一个面积很小的纪念馆和一个三层house,再附带一个小花园。除了纪念馆是后修的之外,当地旅游部门并未开发新的景点,一般游览大约半个小时足矣。有的人可能为此而觉得门票花的不值。但这就是他们的文化观念或者保护名人故居的价值尺度。所谓观念,就是保存历史的原貌,不做任何加工与改变。众所周知,英国最早实行“蓝牌制度”,就是只在经过评估且认可的名人故居前挂一个蓝牌子,以之证明,这是需要保护的文化建筑,不得拆毁,也不能随便改造其外观。所以,英国的大部分名人故居除了一个蓝牌子,迄今为止,几乎一点附加的开发都没有。
即使采取了简单保护设施的莎翁故居,其楼梯仍然很窄,房子面积很小,往往参观的人多时,只能让游客分批进入,不然根本容纳不下。但他们绝不会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人为的加宽楼梯或改变房屋的结构,他们必须重现几百年前的真实场景,游客所要参观的也就是这种历史的真实。
其次,适度开发是他们的原则。他们不会因为一个名人或者作家的故居要向游客开放,就把一个小镇搬家,也不会重新广征土地,大兴土木,新造一个景点。价值尺度就是他们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哪怕是预计到短期的巨大投资日后也许会回收,他们也不愿意,外国人很务实,不必要的投资在他们看来纯粹是得不偿失。
所以,我们在斯特拉夫德小镇上尽管也能看到有很多旅游用品商店,也有小河或游乐设施,但这些都是自然而然,小河本来就有,商店主要是服务于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附带为游客服务。
伦敦的狄更斯故居就更简单。如果没有一个小小的“狄更斯博物馆”的标牌,狄更斯故居就是伦敦道蒂街上一个普通的民居。在一片连栋公寓里,狄更斯的故居,包括地下室在内,虽有四层,面积却只有约100平米,实在是一个极其袖珍的博物馆,但关于狄更斯的作品、手稿、生活用具、照片等等,我们想了解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情民俗,却一个也不少。对一个名作家的博物馆来说,这些就够了。参观者要看的也就是这些内容。所以,无需耗费巨资再扩大地盘,增加其他无关紧要的景观。
位于英格兰湖区旁边格拉斯镇上的“鸽舍”曾是英国桂冠诗人华兹华斯的居所,当年华兹华斯租住时,这栋房子不过一年才8个英镑,上下两层,面积很小,仅供华兹华斯兄妹两人居住,其中一个小小的储物间后来成为华兹华斯孩子们的卧室。至于旁边的博物馆以及杰尔伍德中心(Jerwood Centre)都是开发后的配套设施且各有自己的职能。
再次,产权明晰是优先的举措。在英国,所有售票开放的名人故居的经营者都是这些名人的后裔或崇拜者,名人后裔有遗产继承权自不用说,但作为粉丝或崇拜者,他们往往首先必须个人出资取得这些房产的所有权,然后再去征集作家的遗物、作品,书信等,最后向公众开放。
“华兹华斯博物馆”的经营者是华兹华斯信托(the Wordsworth Trust)。在“鸽舍”成为诗人故居前,这里已经是爱德蒙·李的房产。他对“鸽舍”的购买也是缘自儿时对华兹华斯诗歌的热爱。后来,为了公众的利益,他愿意牺牲自己对故居的私爱,把这个房产转让给华兹华斯信托。
一九三〇年,华兹华斯信托又购得“鸽舍”旁边的“塞克赛德”(Sykeside),作为华兹华斯博物馆的选址。
一九七六年华兹华斯信托再次购得“鸽舍”附近的旅馆“马车房”,改建后,作为新博物馆于一九八一年正式开幕。(史凤晓的《在“鸽舍”做志愿者》)
这种产权明晰的做法就可以避免故居开发后一些不应有的麻烦,很多名人故居由于这个问题没有处理妥当,导致产权长期争议不息,官司不断,也影响了故居的正常开放和经营。路遥的两地故居,正是由于产权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从而导致景区的主要景点——故居竟然大门上锁,游客无法参观。
路遥的家人认为他们拥有清涧县王家堡四孔窑洞及其院落的所有权,然而清涧县政府却拿出一个合同,说其中四孔窑洞及院落已经以8万元的价钱出租给路遥纪念馆50年。路遥家人发现这个合同有造假嫌疑,遂一纸诉状告到了榆林法院,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类似的问题也发生在延川县郭家沟路遥故居的两孔窑洞的产权转让上面,尽管这处窑产的归属还没有协议,但如果不尽早做出明晰的分割势必会留下很多隐患。
而且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显然也不是个案,在这方面,仿效国外的经验,一次买断是最好的做法,特别是商业开发,既然以赢利为目的,就必须兼顾开发者和故居产权者双方的利益。当然,如果无法一次性解决,也可采用协议的方式处理。悬置不是办法而是地雷。
最后,弘扬精神是故居开发的目的。国外对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更主要的不是为了赚钱或者经济效益,他们更多考虑的是发挥这些场所的文化作用,弘扬名人的创造精神。
早在一九〇〇年,“鸽舍”刚开放不久,威廉·奈特就曾在其对“鸽舍的介绍中称:“鸽舍”可以是学生和学者来学习和研究的地方。他们的目标是使之成为全世界游客与读者可以一访的文学圣坛。事实也的确是这样,鸽舍旁边的“杰尔伍德中心”因为收藏了百分之九十的华兹华斯与多萝西的手稿与书信,存放着很多浪漫主义时期其他作家与诗人的“初版本”作品,从而每年都会吸引世界各地大学的学生与老师到此体验、学习,看华兹华斯的亲笔信,去触碰两百多年前的诗集与手稿。
路遥纪念馆中的作者手稿很少,这是目前路遥故居开发中的最大缺憾。由于这种第一手的原始资料的匮乏就会极大的减弱路遥故居及其纪念馆的观赏魅力。人文景观的价值在于历史资料以及所蕴含的名人精神。路遥被国家命名为“最美奋斗者”和“改革先锋”,可是从哪里能够感受他的奋斗与先锋的身影,还需路遥故居的开发方认真筹谋。
增加旅游收入不应成为名人故居的初衷和归宿。仍然是华兹华斯故居的做法值得仿效:多萝西·华兹华斯是诗人华兹华斯的妹妹,他与哥哥共同在“鸽舍”居住了很长时间,而且详细记录了在一起的每一天的生活起居,于是,“鸽舍”故居就安排专人,在清晨摆放对应时日的多萝西·华兹华斯的《格拉斯米尔日记》。它可能会是一八〇〇年的八月十六日,也可能是一八〇二年的八月二十九日。多萝西记录的兄妹俩在“鸽舍”的生活日常让所有来访者可以在想象与对比中克服横亘在古今中间的历史感。两百多年前的同一天可能有着相同的天气,天一样蓝,鸟鸣同样悦耳,或者也许是相似的雨天。(史凤晓的《在“鸽舍”做志愿者》)
借助当时的日记,重温历史上同日同地名人的行为与场景,这未尝不是一种最好的文化体验与心灵之旅。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