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经区法院线上快速调解,全力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来源: 作者:于清林 王凤华 许姣 发布时间:2020-04-02 11:20       

          抗击疫情,物资先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提前复工有担当,加班加点忙生产,为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实的物资保障。3月30日,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线上调解了一起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防疫物资生产保驾护航。

威海某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纺布公司),是一家生产一次性口罩等无纺布医疗用品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曾被经区法院裁定破产重整。2020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一次性医疗防护用品紧缺,经区法院紧急许可该企业恢复生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2月15日,无纺布公司与安徽省的一家塑料包装制品厂(以下简称制品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以170元/kg的价格从制品厂购买2000kg的松紧带,用于口罩生产。次日,无纺布公司按约定向制品厂法定代表人王某支付了34万元货款,但制品厂仅邮寄了40.15kg的货品便不再供货。无纺布公司多次与其协商,制品厂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货款,之后却销声匿迹、失去联系。为了保障防疫物资的生产,无纺布公司不得不高价从其他厂家订货,因差价造成损失6万元。这对顶住资金紧张压力,紧急复工的破产重整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稳定生产,山东威海经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当天便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并依法向制品厂邮寄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邮件因无法找到收件人被退回后,办案法官便坚持每天拨打王某的电话,试图与其取得联系。同时,为了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执行,立即启动了保全程序,对制品厂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账户进行了查封。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5日,办案法官终于拨通了王某的电话。王某向法官解释称自己刚从柬埔寨回国,目前正在深圳接受隔离,不能到庭应诉。考虑到王某的情况及疫情防控需要,法官依法给予其15天的答辩期,并引导其进行线上开庭,尽快解决纠纷。

3月30日上午,山东威海经区法院通过智慧庭审平台开庭调解了该案,当庭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品厂分两期退还无纺布公司货款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共计33.2万元;制品厂法定代表人王某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王某已向法院交付了15万元的货款。

下一步,山东威海经区法院将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司法服务保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助力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复产复工,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讯员 于清林 王凤华 许姣 威海报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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