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督查考核等工作中有瞒报谎报行为、河流管理保护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在重庆,这些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要面临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甚至提请问责。
重庆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任丽娟介绍,重庆江河众多、水系密布,共有1.75万名河长。日前,重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了河长职责。
该实施意见明确,区县级河长主要负责对责任河流进行巡查,及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审定并组织实施“一河一策”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等;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对应河长巡河及河流“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编制实施等工作,及时跟踪督促落实对应河长交办事项,确保河流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
实施意见要求,定期召开河长会议,定期开展河长述职,发现问题“一事一办”,运用智能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推动工作,促进重庆各级河长担当作为。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于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实好、河流管理保护成绩突出的区县,在分配年度水利发展、水污染防治等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对有关河长、部门及工作人员,可按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