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背景
(一)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进入新阶段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并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明确强调,长三角要“勇当我国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在项目联合攻关、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创新券通用通兑、科技资源共享、双创平台合作、创业创新联盟构建等方面合作进一步加强。但安徽与沪苏浙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安徽如何抓住机遇,不断完善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对于安徽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强化主力军作用,是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而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对民营企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打通“起步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2020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撑,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长三角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状
安徽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全面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创新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托举等一系列计划。围绕重点产业,解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实施了一些重大科技专项。同时,大力建设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上海制定出台《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制定精准到位的人才招引政策。大力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实施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的要求。加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供给源头,打造成果转化与转移的创新基地。
江苏省以“五坚持五提升”为统领,瞄准紧缺人才,积极完善科技人才和团队集聚的软环境。紧密围绕全省创新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新一轮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创新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高度重视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科技、工信、发改等各部门均出台科技领域相关平台的申报指南。
浙江省围绕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三大人才高峰,全面实施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推进计划。紧扣建成创新型省份的目标,开展四大科研攻关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全面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创建重大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三、长三角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比较研究总结
(一)优势分析
“十三五”以来,安徽省着力强化人才支撑,奋力促进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科技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具体而言,一是原始创新保障高质量科技供给。国家实验室创建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启动建设14家安徽省实验室和14家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量子创新研究院建设加速推进。二是科技创新政策持续优化创新生态。积极推动民营企业科技进步纳入创新型省份建设整体布局。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着力创造民营企业公平发展环境。三是“政产学研用金”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全省技术交易平台市场体系。不断加强科技成果服务能力建设;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构建政府性基金等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二)短板和需求分析
1.统筹推进机制尚未健全
安徽缺少对项目申报的统筹管理,省重大专项包含项目类别也较少,各部门间支持政策存在一定的重复性,部分项目的申报时间也存在冲突。同时,由于各项目申报归口不同部门,部门间就申报材料的要求、格式等都各有不同,申报指南的发布方式也略有区别,加大了企业及时跟进申报指南和准备申报材料的难度。
2.政策申报时间短、总周期长
在前期研究中发现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部分项目、人才和平台申报要求企业上报的资料多,并需要县(区)、市、省层层审核,但申报时间短,企业申报仓促,容易存在少报、漏报甚至错报的问题。同时,对比沪苏浙来看,安徽申报结果的反馈速度较慢,政策兑现的周期较长。
3.申报的前瞻性略有不足
安徽省目前科技创新方面的项目申报大多为当年申请当年度的项目,项目的前瞻性和涉及技术的推广应用转化存在滞后性。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中涉及的项目等申报过程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仍有提高空间。
4.配套政策不够完善
安徽支持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中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的政策所占比例不高,创新环境有待优化。与沪苏浙等地区相比,我省人才政策粗放有余、精准不足,服务意识不足。同时,安徽的政策宣传不够,部分科研人员不知道省市有人才奖补政策;申报审核程序也相对繁琐。
5.平台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合肥科学中心建设较为缓慢,且受省发改委、合肥市发改委两级管理,职责不明确,导致以合肥市综合性国家中心为首的科技支撑平台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不足。
(三)安徽省构建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对策建议
1.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统筹机制
为加快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议成立加快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科技、发改、经信等部门间合作,统筹推进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建立省市县科技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统计评估,进一步完善落实科技报告制度、创新资源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创新发展统计监测和第三方评价发布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优化申报细则,强化政策兑现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行业需求和全省发展优势,优化项目申报方向和申报实施细则,建议按照分阶段阶梯式、分领域行业式等方式设置项目和条件。针对如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可适当调整申报标准,降低申报门槛。完善各项目、平台和人才政策操作细则,明确政策中各项奖补的具体申报方式、适用范围、评判标准、所需材料、奖补资金等信息,推动企业精准申报。强化政策兑现,建议延长企业申报时间,减少各级审批中不必要环节,省、市级层面联合核查,降低审核频次,缩短申报周期,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加快政策奖补落实速度,平台建设落地速度,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率。
3. 推动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为降低政策重复性和提高政策完整性,建议以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策衔接,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等政策资源,借鉴沪苏浙做法,规整可申报项目,形成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行动计划,规范政策申报条件,避免企业的重复申报,形成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全面扶持。积极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探索出台包括数字经济、三重一创等方面的整合项目,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以及政策混乱等问题。
4.加速创新人才培养,强化人才支撑
首先,发挥高校的主阵地作用。应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积极发挥中国科大、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托中国科大、合工大、安大等高校,加大教育投资,通过重大科技任务攻关、重大课题项目研究等方式,培养一批年轻科研人才。同时,积极支持高校和民营企业合作,构筑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容错环境与制度框架。其次,加强民营企业自身人才培养。鼓励民营企业将人才培养摆在发展的突出位置,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人才储备体系。做到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在外部引进高素质团队带头人的同时,从内部选拔、考察和培养人才,积极开展交流培训;推动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结合,重视培养“即用型”“实用型”人才,同时又重视培养从事基础研究的团队和人员,为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资源。最后,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落实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壮大科研队伍。建立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积极拓展灵活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力度,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针对不同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实际需求实行精准激励政策,如补贴、奖励和住房等优惠措施,统筹解决高层次人才落户和子女入学问题等。
5.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应用创新发展水平
加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民营企业科技支撑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解决好技术输出端和企业使用端的问题,打通“起步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首先,完善科研成果管理体系,改进经费使用制度,健全科技成果认定机制。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激励机制,引导科研人员把自身研究特长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开展更多实用性强的项目研究。科技、发改、经信等部门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等环节中,积极引入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参与,激发市场的导向作用,使科研成果供给与市场使用需求同频共振。其次,充分吸收借鉴浙江科技大市场经验,培育和发展全省统一的科技大市场,成立公司制企业法人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经营管理,赋予技术交易功能,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交易活动;支持安徽技术市场与长三角地区技术市场对接、联动;鼓励大院大所在皖建立成果转化平台。最后,支持安徽创新馆设立创新成果发布、交易平台,引进业内知名机构运营管理,将安徽创新馆打造成集科技成果展示、发布、交易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发挥中国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的成果转化示范作用,促进成果落地、企业孵化,与创新馆互为支撑。同时,积极发展各类从事评估、定价等业务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健全规范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平台,定期公布科技成果信息等,及时纠正市场信息偏差,为企业准确认识、使用科技成果提供支撑。
6.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与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推进的基础。充分发挥滨湖科学城作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要载体的功能,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统筹科技转化重大政策、重大计划,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平台支撑。同时,在科研任务凝练、立项分类评审、科研成果评价、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科技服务机制。引导建立合肥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创新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以及合肥传统优势产业,以进一步提升产业科技竞争力为目标,谋划成立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左牵行业内企业,右牵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学岛以及中科大等科研院所,切实做好科技创新资源服务产业提质增效。
7.加大要素保障,优化落实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建议进一步强化生产要素保障,突破要素供给瓶颈,优化政策落实环境,提升项目、政策、平台落实效果。要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政策体系,搭建专业的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充分发挥各类基金对民营企业支持作用。强化产业发展土地保障,针对民营企业开辟勘测、预审、组卷、进窗“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和投资额度高的产业项目,实行优先供地。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政策、项目的知晓度。
8. 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动,健全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
加强“三省一市”战略协同,尤其是通过政策引导,以合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加快科技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建设,打造高端科研试验和协同创新平台,共同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集中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与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对接,建立多中心交流网络机制,推动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现创新战略规划的顶层设计、多元多层次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创新园区、创新项目等协同合作,创造更多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为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坚持开放共享、优势互补,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科教资源优势,整合信息、能源、健康、环境四大领域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智库和新型研发组织的技术、信息、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深化各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合作,联合开展科技项目攻关,集中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指导产业创新中心将成果进行产业化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