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新卫 刘勇 记者 王有强)“从2019年起,将县区党委抓政协党建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委组织、统战部门会同政协共同制定政协委员退出机制,实现委员动态管理。”“落实县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不占政协机关编制的要求。”……近日印发的《中共漯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引起广泛关注。在河南省漯河市委政协工作会议上,与会人员表示,会议和《意见》对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拿出了实招。
会议前夕,漯河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对市政协工作进行统筹研究谋划,并结合实际出台《意见》。《意见》对漯河市多项政协工作探索固化为制度,对涉及市县区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拿出实打实的举措。
《意见》规定,市政协要加强对县区政协工作的指导,强化市县区政协上下联动,发挥整体合力;县区党委要重视委员履职阵地建设,把政协委员活动室(委员之家)、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委、委员驿站、委员工作室等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针对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意见》除了规定县级政协主席、副主席不占政协机关编制外,还规定:完善县区政协信息化工作平台,充实工作力量;在各功能区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