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河南的特点是“不靠海、不沿边,全靠丝路和蓝天”,如何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蹚出一条新路子?近日,河南省政协召开地方立法协商座谈会,就《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委员意见。这也是省政协围绕地方立法事宜组织的首次协商活动。
2017年,河南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实施范围119.77平方公里,涵盖郑州、开封、洛阳3个片区。经过3年的实践,出台《条例》意义重大,既是对河南自贸区设立以来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更致力于解决当前发展中面临的困惑瓶颈,为全国自贸区建设提供借鉴。为此,省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自贸区郑州、开封、洛阳3个片区,与政府部门、企业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对话。
“河南作为第三批设立的内陆自贸区,前面已经有上海、广东等9个兄弟省市出台自贸区条例,这可以给我们的立法工作提供可贵的借鉴和经验。”与会人员认为,要充分学习9个兄弟省市的立法文件,并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充分体现河南特色的意见建议,做到有超越、有特点、有创新。
“构建自贸区‘1+1+N’法律体系,具体就是构建‘《条例》+《条例》释义(注解版)+N《条例》实施细则’法律体系”“支持河南自贸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从自身本职工作和专业特长出发,大家围绕自贸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就自贸区条例的立法思路和内容体例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涵盖了自贸区建设的行政管理体制、投资服务、贸易便利、金融财税管理、营商环境、人才交通等方面内容。通过座谈研讨、基层调研、网上线下征求意见等形式,省政协社法委已收到近200条有关《条例》立法的建议,其中大多是针对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
“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的过程。”省政协副主席周春艳指出,将充分发挥政协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以立法高质量推动河南自贸区发展高质量,为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高质量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