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记者邵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