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就是告诉我们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习惯,教育好、引导好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这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这是我作为福建省福州市延安中学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的开场白。
近年来,全社会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员,更是责无旁贷。面对福州市鼓楼区教育资源聚集的特殊区情,鼓楼区检察院始终把“法治进校园”作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底,我们会同区教育局、司法局启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17年,我们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的普法全覆盖;2018年,我们建立“媛贞检察宣讲团”,实现校园法治巡讲常态化;2019年,我们还推动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
细细数来,这些都是我们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印记。而推行法治副校长制度,则是对“送法进校园”活动的一次深化和提升,让法治宣教队伍深入学校、走近孩子,更系统、更精准、更高效地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
作为一名法治副校长,我始终认为,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力量、学会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这项事业需要我们持之以恒、深耕细作。
记得第一次授课时,我听见有的孩子抱怨法治课占用了他们学习的时间,上这样的课没有意义。这句话触动了我,让我不禁反思:为何我们花了这么大气力进行普法教育,孩子们对法律还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是我们的普法次数不够、案例讲述不生动,还是我们用错了普法方式?由此,我清楚地意识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路还很长,任务性的法治宣讲不仅达不到普法效果,也许还会适得其反。作为普法者,不仅是为了让受众知法,更是要引导他们培育法律信仰,让他们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根植于内心深处。而如何用好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如何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也将会是我长期潜心“修炼”的一门必修课。
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础。身为法治副校长,我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孩子们树立法治意识,通过把教书育人与自我思想修养结合起来、把言传和身教统一起来,引领他们秉持“法治兴则国家兴”的信念,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江伟
本报记者 王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