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饮用水黑榜:新西兰水源云海湾矿泉水溴酸盐超标 嘉兴怡品饮用水再上黑榜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3-26 09:14       

嘉兴怡品饮用水再度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嘉善礼波供水服务站销售的标称嘉兴怡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8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此前,嘉兴怡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怡品山泉牌及沁源牌饮用水均被检出相同问题。

2020年3月1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0期)中,嘉善县干窑镇明强水店销售的标称嘉兴怡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怡品山泉包装饮用水也因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通报。

2019年9月2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7期)中,平湖市当湖镇万涓供水站销售的标称嘉兴怡品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源包装饮用水,同样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新西兰水源云海湾矿泉水溴酸盐超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好旺多超市经营的云海湾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果为0.012 mg/L,标准值为<0.01 mg/L。

据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云海湾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来自新西兰。

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过程中臭氧消毒的副产物,在国际上被定为2B级潜在致癌物(此类致癌物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并不充分;或对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应不超过0.01 mg/L。

湖南库源山泉饮用水耗氧量超标近1097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浏阳市株树桥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库源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8.9L,生产日期:2019年8月29日),耗氧量(以O2计)项目检出值为2195.2mg/L,标准值为≤2mg/L,超标近1097倍。

耗氧量指的是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造成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彻底净化水质;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过量有机物的污染。

另有11批次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溴酸盐、耗氧量等项目不合格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南浔刘家喜副食品销售的标称江苏景江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91CFU/250mL、122CFU/250mL、85CFU/250mL、多不可计、多不可计,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依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瑶都泉语天然饮用山泉水(规格型号:18.9L/桶,生产日期:2019年8月27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检出值为5,29,0,0,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对此,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江华瑶族自治县依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违法所得700元,并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开心一选商行销售的,标称道县四马桥茶叶山纯净水厂生产的大茶山纯净水(规格型号:16.9L/桶,生产日期:2019年8月26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检出值为11,16,8,12,1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对此,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道县四马桥茶叶山纯净水厂违法所得120元,并处以罚款30000元。

标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萌渚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萌渚山泉)(规格型号:17.9L,生产日期:2019年8月25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检出值为0,113,0,21,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对此,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华瑶族自治县萌渚山泉水厂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标衡南县琦瑜水厂生产的琦瑜纯净水(规格型号:17L,生产日期:2019年8月31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检出值为100,3,0,67,1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鹤山市清之臣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和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肇庆市冠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冠鼎山泉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东莞市华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天使笑包装饮用水和谷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鹤山市天博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和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道县桃花岭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L,生产日期:2019年8月29日),耗氧量(以O2计)项目检出值为14.1mg/L,标准为≤2mg/L。

对此,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道县桃花岭山泉水厂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29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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