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9号)。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检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高新区优菜生鲜超市销售的由四川盛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猪背柳肉”,不合格项目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验结果为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五氯酚及其钠盐既是高效的抗菌剂和木材防腐剂,也是良好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因其价格低廉,曾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
原农业部第250号公告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畜禽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畜禽养殖场使用其对圈舍进行消毒,动物吸入体内并残留。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如长期摄入,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性,会损害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轻者出现乏力、头昏,恶心,重者高烧、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