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峰乳泉泰山天泉桶装水、双龙山景区管理公司齐鲁双龙桶装水不合格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1-10-13 13:57       

2021年10月12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期(总第321期)。

峰乳泉泰山天泉界限指标-偏硅酸值不足十分之一

其中,济南市高新区山东禾牧康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泰安泰山天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峰乳泉泰山天泉(10L/桶、2021/5/7),界限指标-偏硅酸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3.4mg/L,标准值为≥45mg/L。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界限指标不达标,存在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偏硅酸最小限量值为25.0mg/L,该批次产品标签标示界限指标-偏硅酸含量范围为26mg/L~45mg/L。因此,该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偏硅酸检测值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偏硅酸检测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界限指标含量不达标,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第三方数据显示,泰安泰山天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2019年因擅自生产经营被警告并处罚款6200元。2021年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之规定被罚款1万元。

泰安双龙山景区齐鲁双龙桶装水检出致病菌

肥城市泰安双龙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齐鲁双龙饮用天然水(17L/桶、2021/8/1),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4;39;42;47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第三方数据显示,肥城市泰安双龙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因桶装水、瓶装饮用水生产线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擅自开工建设被罚款4000元;2020年因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老城街道办事处大石铺村土地建设水厂和硬化路面的行为被罚款26732.95元。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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