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海春作(新华社发)
2019年,“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肖建明、刘宝凤、黄平先后回国投案,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0人归案。一年来,中国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坚如磐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
建设廉洁丝绸之路
“腐败是人类的公敌,没有国家能独善其身,只有合作才能共赢。”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书磊做出上述表示。他指出,“廉洁之路”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
在这个分论坛上,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如今,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已写入中国与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一带一路”双边合作文件、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廉洁丝绸之路合作的“朋友圈”不断扩大。
如今,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正赢得国际社会普遍尊重和广泛支持。一年来,中国先后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发展中国家反腐败研修班和非洲国家反腐败研修班,来自31个国家的80余名反腐败官员共商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和反腐败合作等议题。中国还深化与老挝纪检监察机关合作,打造中老铁路廉洁建设示范工程。
不断加大追赃力度
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红通人员”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并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宣判,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违法所得外,还对其国外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50.0028万美元裁定没收。
一年来,中国利用政府合作、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手段,对境外赃款进行辨认、查找、冻结、没收和返还。中国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没收黄艳兰等外逃腐败分子在国内的资产,推动多国法院在彭旭峰、张正欣等案件中,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出具的职务犯罪案件冻结裁定,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营养源”。
国家监委依据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反腐败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等机制,积极与外方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引渡、遣返等执法合作。据统计,2019年1至11月,中国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有关双边条约,对外提出引渡请求3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6项;依据国家监委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的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向外方提出协查请求30余件。
追回外逃人员1841名
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组织开展的“天网2019”行动捷报频传、战果持续扩大。数据显示,2019年1至11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84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816人,追赃金额40.91亿元人民币。
一年来,国家监委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资源开展追逃追赃。公安部开展“猎狐”专项行动,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最高法牵头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赃专项行动。
2019年,国家监委还首次牵头开展境外集中缉捕行动,提请柬埔寨执法部门将于荡、林舜涛、詹伟胜、项亨达等4名藏匿在柬职务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加大执法合作力度,推动有关国家将谢浩杰、戴跃兵、梁泽宁等多名重要职务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国,安徽省蚌埠市民政局原局长凌建东外逃两个月后即回国投案。加大对国企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外逃人员的追缉力度,外逃25年的袁国方和外逃18年的李海鹰先后回国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