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2月13日电 (王斯文)12日,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群,“隔空”开庭审理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的刑事犯罪案件。据悉,法院从立案到宣判仅用20小时,被告人被判处拘役5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张某驾车由锦州向盘锦方向行驶,途经一处防疫检测卡口时,逆行不听指挥,擅闯卡口,将执勤辅警王某刮倒致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
2月11日下午,案件被移送至盘山县法院立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疫情防控职责,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以严惩。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予以支持,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5个月。张某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据了解,盘山法院党组谋划在先,专门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情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方案》,充分保证涉疫情刑事案件审判顺畅有序,使得本案在当天得以立案、阅卷、送达、审查证据和提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