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闻》安徽讯(通讯员 范家生)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合肥市人社部门通过实行重点企业人社服务“包保”制度,开展网上求职招聘、就业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等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真正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创业帮扶不止步,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和重点企业“包保”制度。
为认真做好全市各类企业节后复工复产人社服务保障工作,合肥市人社局主动作为,成立“服务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全面落实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积极为企业提供各类用工服务;开展企业用工情况分析,研判就业形势。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平稳推进复工复产,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等业务指导,优化社保办事流程,提高社保服务水平,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建立了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人社服务“包保”制度,推进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要求每位党组班子成员至少包保一个地区。主要通过电话沟通了解的方式,探索互联网“智慧人社”服务,必要时采取“四不两直”到企业调研指导,重点围绕援企稳岗,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保障重点企业尽快复工达产;协调推进各项惠企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优化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等系列人社服务,努力实现人社工作与防疫战役同步推进。
二是积极参与出台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新政。
春节刚过,合肥市委市政府就号召相关市直部门积极出台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合肥市人社局积极响应,结合工作职能,迅速制订扶持疫情防控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生产成本等三项工作举措,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最终被纳入到全市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新政中。
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并足额完成合同约定量的企业,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生产企业,不提高产品售价且完成合同约定量的,按政府采购合同实际落实额度给予5%的补贴,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着力减轻房租负担。对在本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三是全面上线就业创业网上服务。
该局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力开展求职招聘、就业失业登记、补贴资金申请、创业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等18项线上服务,真正实现网上招聘不停歇,规范管理不放松,努力稳定全市就业局势。诸如,暂缓开展各类现场招聘活动期间,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可关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栏目,办理网络招聘事宜及求职者投递简历等相关业务;通过“网上办事-公共服务(单位)”栏目办理“劳动用工登记”事项。劳动者可以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在线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业务,获取《就业创业证》编号;通过就业政策微课堂学习和了解就业创业政策;同时可以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对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可以通过拍照扫描以微信或QQ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单位社保补贴、创业服务、高校毕业生求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了解和咨询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用工服务等,均可通过相关平台获得相应服务。
四是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
推行招聘用工“不见面”。企业可以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办理网络招聘事宜。
复工前准备“六必须”。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及接触相关人员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复工首日“五到位”。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正常生产“四坚持”。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连续生产企业建立“四个机制”。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企业用工“四个禁止”。禁止到疫区招聘人员;禁止使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人员;禁止进行集中培训、规模会议以及其它聚集性活动;禁止疫区返岗人员未经隔离观察直接上岗。
特别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外地务工人员无法及时返岗,已复工企业用工紧缺的情况,该市向全市劳动者特别是餐饮、旅游、商贸等服务业的从业者发出鼓励弹性用工、用工调剂等倡议。对尚未开工的企业员工、暂未返岗的返乡务工人员、未返校的大学生、城乡自由职业者、有工作能力的退休人员、志愿者等人员,春节期间未离开合肥且14天内无流行病学接触史的,鼓励以临时工、实习生或志愿者的名义,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工、钟点工等多种形式,支持、参与企业复工用工。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互助、职工自愿、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尚未开工的餐饮业、旅游业等服务业企业与复工工业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鼓励尚未开工的服务业企业组织自愿参加的职工到阶段性缺工的复工工业企业提供短期劳务服务,实现企业间人力资源合理调配。同时要求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作为,为企业用工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供给,特别是要加强对复工企业用工的分析研判,开展本地区、疫情较轻地区富余劳动力的有效对接,着力缓解复工企业用工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