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30日电 (记者闫旭)日前,海口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首例海洋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判令被告人赔偿环境污染损害860万余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18年10月下旬起,海口市民多次举报称,美丽沙附近海域有船倾倒垃圾。固定证据后,公益诉讼起诉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评估,涉案船舶倾倒入海的建筑垃圾中含有镉、汞、镍、铅、砷、铜等有害有毒物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计860万余元。
海口海事法院认为,中汇公司海上倾废行为已构成违法,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实际损害及持久影响,亦侵害了海域周边民众享有美好生态环境的精神利益。三被告中汇公司、陈锶及浏源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31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