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共计6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0批次样品不合格。
标称内蒙古花神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蜂蜜,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2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CFU/g。
菌落总数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标称内蒙古哈妮神蕾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哈妮神蕾山野洋槐蜜,果糖和葡萄糖检测值为57.4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60g/100g。
果糖和葡萄糖是蜂蜜的主要甜味成分和重要质量特性指标。我国现行食品标准规定,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的含量不得低于60%。出现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蜂农急于求成,缩短了蜂蜜加工酿造过程。
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店经营的手工豆芽(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测值为0.02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由于4-氯苯氧乙酸钠可减少豆芽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仍有违规使用现象。
标称克什克腾旗草原野果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杏仁饮料,亚麻酸/总脂肪酸检测值为0.19%,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2%。
亚麻酸是多不饱和脂肪酸,具有增强免疫力和抑制癌症的作用。在人体内经代谢生成EPA和DHA,有助于增强智力、改善记忆力、抑制血小板凝聚和血栓形成。亚麻酸在核桃、大豆中含量较高,而在杏仁中含量极低。国标规定,在杏仁露中亚麻酸/总脂肪酸的最大限量为0.12%。亚麻酸/总脂肪酸不达标,可能原因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用价格较低的原料,部分替代或者全部替代核桃仁、杏仁进行加工生产所致。
标称巴彦淖尔市聚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测值为83IU,标准规定为不大于60IU。
色值是食糖外观的理化体现,是评价食糖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T 317—2018)对其对应产品的色值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划分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标称巴彦淖尔市大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东大嫂油葵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2.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
标称内蒙古莎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香白皮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为1.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0g/100g。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就越厉害。因为油脂氧化酸败产生的一些小分子物质在体内对人体产生不良的影响,如产生自由基,所以过氧化值太高的油对身体不好。
标称呼和浩特市草原料王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为1.91g/100mL,检测值小于产品明示值。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总酸是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也是控制产品从原料、工艺等方面是否规范的依据。总酸含量未达标有勾兑等假冒伪劣的可能。
红山区阿荣海鲜水产门市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检测值为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镉含量超标的原料,也有可能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长期食用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慢性中毒,损伤肾脏。
标称内蒙古五原县小韩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奶油小片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