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
安徽徽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铜陵)经销的、标称合肥市金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切南瓜味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5000/20000/190000/340000/36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合肥市肥东县红城超市排头社区店经销的、标称合肥市三强调味品厂生产的芝麻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7.88×10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合肥精品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天鹅湖路店经销的、标称合肥市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调味油,其中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657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非法添加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