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5期)。
标称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侗坊牌古树茶籽油(520ml/瓶),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9.7μg/kg,标准值为≤10μg/kg。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的限量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或从环境、包装、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或是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其官网称,乔盛科技为林业产业化贵州省重点龙头企业、贵州省“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龙头企业等。
贵阳浙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悦美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弛土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检验结果为20.9g/100g, 标准值为≥35.0g/100g。
谷氨酸钠是鸡精调味料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主要反映了鸡精调味料的品质质量。《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规定,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含量不得低于35.0g/100g。谷氨酸钠不达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产品鲜味可能不足。
宝口泉纯净水、泗屯龙角山泉、圣世龙泉天然泉水不合格
标称六盘水市钟山区黔之源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口泉饮用纯净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CFU/mL;6CFU/mL;7CFU/mL;3CFU/mL;2CFU/mL,标准值为n=5,c=0,m=0CFU/mL。
标称贵州省圣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泗屯龙角山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CFU/250mL;2CFU/250mL;5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标称贵州省圣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世龙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CFU/250mL;3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一个样品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源水受到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一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贵阳云岩冰倩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遵义市乐甜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高钙核桃(植物蛋白饮品),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结果为0.5g/100g标准值为≥0.7g/100g。
蛋白质是人体的主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是生物体细胞的重要组成成分,能够调节体内的新陈代谢,有助于组织的形成和生长。本次不合格蛋白饮料的标签标示,产品中蛋白质含量不低于0.7g/100g,但实际检测含量未达到标签标示要求。蛋白质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劣质原料或对原料质量把关不严,或未按照配方标准投料生产,或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导致有效成分流失等。
贵州星力城乐品鲜活商贸有限公司万宜分店销售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7mg/kg,标准值为≤0.5mg/kg。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新鲜的香菇中镉的限量为0.5mg/kg。鲜香菇中镉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农作物在种植过程中对环境镉元素的富集。
六枝特区好万家超市九龙城店销售的、标称漯河益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稼香醋(酿造食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10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食醋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食醋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七星关区福瑞祥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毕节市天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苦荞酱油(固稀发酵),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7100CFU/mL;6200CFU/mL;7200CFU/mL;6200CFU/mL;7200CFU/mL;标准值为n=5,c=2,m=5000CFU/mL,M=50000CFU/mL。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3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