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冬春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
本报讯(记者 杨文佳)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了解到,日前,应急管理部会同财政部安排下拨2020-2021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62.447亿元,用于支持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督促部党委统筹开展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据了解,今年全国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截至12月初,各类灾害共造成1.33亿人次受灾。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基础上,经综合评估核定,2020-2021年度全国冬春因灾生活困难需口粮救助4961万人、需衣被取暖救助1835万人,比上一年度分别增加783万人、113万人。
针对今年重灾省份多、冬春需救助人口基数大的实际,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督促应急管理部会同财政部提前谋划、及早部署,12月3日召开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较往年提早15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前谋划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统计评估。应急管理部已提前派出工作组赴部分重灾区调研督导,详细了解掌握受灾群众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督促地方严格落实救助主体责任,精准摸清冬春需救助受灾群众底数,有序推进冬春救助各项工作。
“我们将督促有关司局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做好部门协同联动,抓紧推进冬春救助款物下拨等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重点加强对救助款物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将中央冬春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