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6月1日起施行:严禁违背农民意愿

来源: 作者:伍策 一丁 发布时间:2021-04-30 09:01       

中国网4月29日讯 经过三次审议,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从此,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此前的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该草案三审稿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保障种子安全等内容;充实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支持保障措施等内容。

据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伍策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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