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医保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机制,梯次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目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记者张枨)
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医保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机制,梯次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目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记者张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