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准备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依托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外配处方流转相关工作模块的运用,实现提供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可以跨统筹地区进行流转,解决异地的就医患者取药问题。
“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和实体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有什么不同?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在去年底专门印发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与线下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定点的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复诊医疗费和药品费用,可以按照线下的政策来支付,医保的经办机构和提供互联网诊疗的实体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保的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应该是在同一个统筹地区,为本统筹地区的参保人进行服务。
“‘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如果流转到本统筹地区的定点药店,参保人在定点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医保的规定支付。”熊先军说。(记者孙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