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和疫情变化影响,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组织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供应调度,及时精准投放储备,发挥平价商店作用,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上涨;抓好灾后生产恢复,采取多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