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2月26日讯 昨日,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因与建行张家港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且未履行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康得新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光电公司”)和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得菲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公告显示,此次共涉及两份《执行决定书》,分别为“(2019)苏0582执7345号”和“(2019)苏0582执7346号《执行决定书》”。
对于“(2019)苏0582执7345号《执行决定书》”,公告显示,建行张家港分行与光电公司、康得菲尔、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5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规定,光电公司、康得菲尔、康得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对于另外一份《执行决定书》“(2019)苏0582执7346号”,公告显示,建行张家港分行与康得菲尔、康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决定将康得菲尔、康得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为两年。
康得新表示,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尽快处理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