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洪淡玉)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对非法生产销售成品油的廖某先等31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达1.3亿元。疫情防控期间,广东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智慧检务成果,采取远程提审、视频会议等形式,紧抓办案不放松,防控和办案同步做好。
经查明,自2016年起,被告人廖某先等人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中山市民众镇设立窝点,通过一系列化工工序,生产出与正规成品油气味、颜色、密度等数据相似的“黑油”,用改装车辆将“黑油”运到中山市及周边城市多个非法储油点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3亿元。
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获悉案情后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完善证据,并多次与公安机关座谈,持续跟进案件侦办进展情况,为案件顺利办理夯实了证据基础。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注重区分不同人在非法经营中的地位、作用,依法认定其中7名被告人为主犯,确保打击的精准性。考虑到疫情防护期间特殊性,检察官运用远程视频系统提审被告人,听取被告人意见,对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20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安排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同步进行见证,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量刑建议,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