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5日,司法鉴定人肖某参加了一场特殊庭审,对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鉴定书通过“云出庭”作证,为原、被告对笔迹鉴定存有的异议接受质询。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首例鉴定人“云出庭”案件。
某银行起诉称,被告赵某于申领该银行信用卡后激活使用,截至2017年10月10日,欠款8163.5元。银行要求赵某偿还欠款。但被告赵某辩称,他根本没有办理过该银行的信用卡,并且从未在房山区工作。
审判长蒲延红经过审查发现,由赵某填写的这份信用卡申请表“漏洞百出”。赵某回想起2011年初其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医院住院期间,其外甥女田某曾到医院探望,有可能是那时其外甥女盗用了他的身份信息。
赵某为了证明信用卡申请表信息并非本人填写,故针对签署笔迹做了司法鉴定,京司民鉴[2019]文鉴字第XXX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写道:检材(申请表)上“赵某”签名与样本上赵某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
“我是北京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肖某,赵某的笔迹鉴定申请以及其提供的样本符合鉴定条件,我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有充分的依据……”鉴定人肖某经被告申请和法庭准许,通过“云庭审”出庭接受了询问,并对鉴定意见进行了说明。
经过两个小时,庭审顺利结束。
蒲延红表示,深入推进在线诉讼模式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举措,在线开展司法鉴定人“云出庭”更是解决证据问题的新手段,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权利,有助于在庭审过程中给予诉讼当事人解疑释惑,确保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杨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