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永浩 通讯员庞振寰 屈雅静)“请大家注意,我们在开展网课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一号检察建议作为重点宣讲内容……”4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的32位法治副校长正在开展集中培训。
东城区检察院专司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检察官刘超颖告诉记者,该院已经将“预防校园性侵”列为法治副校长授课的必讲课程,“今年受疫情影响,我们只能通过网络形式进行授课,但是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绝对不会缺席。”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东城区检察院制定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规范(试行)》,促进校园性侵案件办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并与公安机关、法院、教委等部门形成办理校园性侵案件工作机制,及时引导取证,保证案件质量。
“我们设立了专门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通过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形成了规范化的办案流程。”东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志虹告诉记者,该院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困难、证据容易灭失、证据类型单一等特点,与公安机关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在案件侦查之初通过审查引导侦查,避免关键证据灭失,并提早开展对被害人的救助工作。
“在工作中,我们还注意依托个案打通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帮教、救助未成年人的各个环节。”刘超颖告诉记者,该院与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搭建帮教救助平台,推动建立联席会议、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反馈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优势,共同解决未成年人矫治工作中的难题。
针对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赔偿,导致精神损害和身体损害双重损失的情况,该院积极探索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权案件支持民事起诉制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