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为健康中国战略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4-22 08:00       

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21日下午3时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江必新在回答涉及疫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时表示,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协同推进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必新介绍,一是通过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激励医疗领域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近五年审结的化学药品专利案件中,涉心脑血管疾病专利案件占20.4%,涉肿瘤疾病专利案件占13.4%;在该院受理的化学药品专利案件中,七成涉外,美国、瑞士、日本、德国等国包括辉瑞、诺华、默沙东、雅培、拜耳在内的全球知名医药企业均有多起案件涉诉。

二是通过商标、竞争类案件的审理,严厉打击涉医药卫生恶意抢注商标、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加强医药领域司法政策研究,为加强和完善药品创新保护、实现全民健康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江必新表示,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针对知识产权审判来讲,有“三个加强”:

一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有关案件审理工作。全国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互联网司法和在线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两不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等便民机制,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诉讼。针对当事人、代理人无法出庭的实际困难,优化在线庭审服务,组织在线询问、开庭,全力保障特殊时期的司法审判需要。

二是加强涉防疫相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制裁涉疫情防控的商标抢注、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威慑作用。比如最近地方法院快速审结了一些生产假冒商标的口罩案件,有效遏制了相关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

三是加强对涉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调研。密切关注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紧急状态下的司法政策,如何既保护知识产权又保障人民健康,既要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也要有利于恢复生产,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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