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被害人家属因案致贫”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7-08 14:04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郑云飞 张露剑)近日,浙江省和江西省两地检察机关首次联合向被害人家属方某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3月,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庄丽燕在清理信访积案时发现,信访人方某系江西省鄱阳县谢家滩镇人,是一起发生在2005年的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害人袁某的妻子。袁某被害后,其中几名被告人被依法惩处,但仍有几人畏罪潜逃。十五年来,方某多次上访,强烈要求司法机关缉拿嫌犯,维护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几名潜逃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对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一直没有落实到位。

经过进一步深入了解,庄丽燕发现,袁某被害后,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和老人需要养活。失去经济支撑的方某一家生活无保障,成了县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不能让被害人家属因案致贫!”庄丽燕立即向温州市检察院汇报。后经层报,该案被最高检列为今年重点清理信访积案。温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认为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更要助力贫困当事人实现脱贫,决定联合江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帮助方某一家。

江西省检察院接到温州检察机关请求支持函后,十分重视,指令鄱阳县检察院成立专班对接协助。专班成立次日,鄱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就赶赴方某所在地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方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为加快办案进度,江西省检察院又开通绿色救助通道,采取跨省协作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和公开听证的方式推进落实。经过努力,温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和江西省检察机关分别为方某一家申请到6万元和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随后,温州市和鄱阳县的检察官一起走进方某所在村,走访当地扶贫办和镇党委政府。

多方联动,针对方某家庭实际情况制定的脱贫攻坚方案迅速落地:一方面,通过低保、医保、入学、产业救助、就业帮扶等政策性保障措施,确保方某一家充分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另一方面,鄱阳县检察院还帮助方某的儿子在县城联系工作,给予就业扶贫。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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