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保障民企合法权益

来源: 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20-07-29 09:00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倪弋)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以“加强民事检察监督 精准服务民企发展”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提供办案指导。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有4个,分别是深圳市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诉股东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抗诉案;某牧业公司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监督案;南漳县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执行监督案;福建甲光电公司、福建乙科技公司与福建丁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解案。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精准监督工作理念,依法审查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积极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的司法监督,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一批虚假诉讼案件,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违法执行行为的监督,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提高司法效率。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平等保护理念,通过制定发布有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成立专门办案机构、加强与工商联相关行业商会的联系沟通以及多渠道、多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高运用法律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法治能力等方式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的护身符。


  《 人民日报 》( 2020年07月29日 11 版)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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